行政單位
體育館
體育館
借用時間以時段為區分,以3小時為一時段,不足3小時以3小時計算。惟綜合球館以「8小時」為一時段,不足8小時以8小時計算。
計價單位以(時段/面);或以(時段/場)計算。保齡球館為包場費用(租借者需另付租鞋費及球局費用)。
上述表格僅說明場地租借費用,如需使用空調及燈光等設備需加收費用,空調及燈光收費標準請參照附表十。
辦理大型活動,由體育中心視情況派清潔人員清理場地,清潔人員之費用為日薪1,200元/人,由活動申請單位另行負擔。
校外營利性機構借用場地,若為售票性質活動,則需另加收門票收入10%之費用。
校外機構凡借用室內場地辦理活動,視情況須另收取門票費用。
開放時間:平日08:00-21:00、假日09:00-21:00
洽詢:(05)272-0411#51111